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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拟对如下设备进行进口产品的采购,组织相关专家对采购进口产品进行了论证,专家论证意见如下:
采购单位为了满足新冠病毒核酸样本高通量、快速、准确、无污染等要求,现需购置的荧光定量PCR仪需达到如下要求:
1、温度范围:4°C–99.9°C,反应结束后无需移动样品由仪器自动降温至4度保存。
2、温控模块最高升温和降温速率均≥6.2°C/秒。
3、仪器主机内置互动触摸屏并装有运行软件,可单机运行qPCR反应,不需要连接电脑或其他外接电子程序控制。
4、仪器支持梯度PCR功能,具有多个独立的控温区域,可在主机触摸屏直接输入每个梯度的设定温度,相邻区域间温度差异最大可以达到5°C,整板温差可以达到25°C。
综上所述,专家组一致认为:采购方提出的要求属实,该产品国内不具备生产能力,具有不可替代性,只能购买进口设备,且该产品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进口产品。
特此公示,如对此有异议,请于2021年3月10日17:00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在该期限后提出的申请将不再受理。
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雅路388号新天翔商业广场A座12楼1206室
联系电话:0512-65200462
联系人:周燕萍
苏州高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监督电话:0512-68751335
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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