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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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普通国省道修复养护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BGC202104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2021年普通国省道修复养护工程项目,招标人为淄博市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2021年普通国省道修复养护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淄博市
2.3项目规模:2021年普通国省道修复养护工程项目,包括以下四个修复养护工程:
2.3.1G233克黄线高青县姜家路口至高青桓台界段大中修工程,起点位于高青县姜家路口,终点在高青桓台界,长9.224公里,一级路,路面宽24米,路基宽25米。
2.3.2G233克黄线桓台县高青界至西史村段大中修工程,起点位于高青桓台界,终点在桓台县西史村,长6.272公里一级路,路面宽24米,路基宽25米。
2.3.3G205山深线桓台县西史村至苇河村段大中修工程,起点位于桓台县西史村,终点在桓台县苇河村,长13.260公里,一级路,路面宽24、31米,路基宽25、34米。
2.3.4S235高淄线高青县青城至高青邹平界段中修工程,起点位于高青县青城镇(克黄线路口),终点位于高青县邹平县界,长11.925公里,一级路,路面宽23米,路基宽24.5、29米。
2.4服务期限:勘察设计周期为1个月,招标和施工期间配合21个月。
2.5招标范围:全部工程的工程勘察、建设方案及概算文件的编制、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文件的编制、招标及施工配合服务等。大修工程执行二阶段设计,中修工程执行一阶段设计。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条件:具备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3.2资质条件:具有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3.3财务状况:无
3.4业绩要求:投标单位提供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以建设方案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1项(含)以上二级及以上公路的公路工程(含养护大中修工程)项目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5信用考核要求:无
3.6项目负责人资格:
3.6.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具有8年以上工作经验,近5年内(2016年1月1日至今)具有2个(含)以上二级(含)以上公路的公路工程(含养护大中修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分项负责人)相关任职经历。
3.7其他要求:2018年1月1日以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记录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网上查询记录截图,查询记录截图必须体现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结果)。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方式:该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6月8日8时30分至2021年6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到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ibo.gov.cn/)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单位须下载招标文件方能参加投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关注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台答疑文件下载栏目。
5.2招标文件售价:0元/套,请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下载文件。
5.3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信息库的成员可直接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ibo.gov.cn/)。未进入信息库的企业登陆网站后点击“投标人系统”,免费注册(注册类型:设计单位)填写企业相关信息并上传有关资料的原件扫描件提交后平台自动审核通过。咨询电话:0533-2270010,咨询时间: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13:3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8日09时00分,地点为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室(淄博市高新区柳泉路125号先进陶瓷创新园B座)。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淄博市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0533-2122102。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9、根据《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有关问题协调会议纪要》(第74号)的有关要求,现做出以下特别:
(1)请各投标单位人员提前30分钟到达开标现场,进入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走专门设置的投标单位进出口通道,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现场体温检测并进行健康信息登记。
(2)请各投标单位依次进行签到,人与人之间尽量保持1.5米以上安全距离,减少不必要的接触。自行携带签字笔,减少现场交叉使用。
(3)进入开标活动现场的人员应无感冒、发烧、咳嗽等症状,并按疫情防护要求做好有效防护措施,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
(4)出现感冒发烧症状、未按疫情防护要求佩戴口罩者一律不得进入开标活动现场。
(5)请各投标单位综合考虑疫情期间交通通行情况,合理做好疫情出行规划。
(6)为了做好投标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参加本项目开标活动的投标单位应提供企业所在地防疫防控部门出具的投标人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等证明或按填写《参加现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标企业(供应商)有关情况申报表》(附后)进行承诺,投标签到时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否则不得参加本项目的开标活动。同时,如有不实,承担相应责任。
(7)为了防范疫情扩散蔓延,减少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投标单位只允许派1人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因上述等原因造成投标单位无法按时参加开标活动而带来的所有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淄博市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共青团东路7号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心环东路6号润德大厦B座10楼
邮编:255000
邮编:255000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人:李文瑞
电话:0533-2183753
电话:18553369889
202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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