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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淳分中心)南京市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园区2021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江苏省���(高淳分中心)南京市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园区2021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1-03-02
详细内容:
【附件,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 QQ:2041 408 252。原客服QQ:256579212变更为 2041408252 】











编号: BGC210016-01Z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市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园区2021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南京市高淳区行政审批局以(高行审建投[2021]1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高职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性资金:58887.3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58887.3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政府性资金:58887.3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58887.3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高淳区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园区中心区域与宁高新通道、古檀大道围合区,以及机电学院、红山学院周边片区,具体用地面积和四至边界由规划资源部门确定。

2.1.2工程规模: 完善公路路网,新建片区四条重要的道路。工程量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照明工程、管线工程、智慧路灯、充电桩、管廊工程、海绵工程、与沿线公路交叉、污水收集系统、公交站台、路测广告位、片区路面停车位、地下管网、停车场等,长约4220m。主要包含:澄心西路(古檀大道~宁高新通道段)规划为城市主干路等级,红线宽度52米,道路总长度约1685米;澄心东路(宁高新通道~鹿鸣大道段)规划为城市主干路等级,红线宽度44米,道路总长度约540米;潜心西路(古檀大道~宁高新通道段)规划为城市次干路等级,红线宽度35米,道路总长度约1471米;潜心东路(鹿鸣大道~环圩东路段)规划为城市次干路等级,红线宽度35米,道路总长度约525米。本项目管廊工程的投资估算约为4993万元,其中:宁高新通道为国道G235、古檀大道近期拟建重要公路,本项目桥梁单跨最大为20米,排水管道最大管径为1200mm。(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的全部工作内容)

2.1.3合同估算价: 38000.00万元

2.1.4总工期要求: 27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1年4月5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1年4月5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1年12月31日

2.2招标内容和范围: 完善公路路网,新建片区四条重要的道路。工程量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照明工程、管线工程、智慧路灯、充电桩、管廊工程、海绵工程、与沿线公路交叉、污水收集系统、公交站台、路测广告位、片区路面停车位、地下管网、停车场等,长约4220m。(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的全部工作内容) 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等。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并须通过审查。 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所有专业施工、材料设备采购。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3工程总承包类型:财政资金项目。

可行性研究完成阶段设计-采购-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 设计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工程设计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
工程设计道路工程甲级
工程设计桥梁工程乙级及以上
(B)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
给水排水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6年2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17000万元及以上的道路项目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无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无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16年2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17000万元及以上的道路项目的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16年2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投资额在17000万元及以上的道路项目的设计业绩。(需提供设计合同,时间、金额以合同为准,合同中不体现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F)工程监理业绩/工程总承包监理业绩要求:/
业绩认定标准:
①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1)设计负责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申请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资格。(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证书以 “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2)施工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公路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注:申请人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财政资金:
招标人公布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3.2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6年2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17000万元及以上的道路项目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16年2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17000万元及以上的道路项目的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16年2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投资额在17000万元及以上的道路项目的设计业绩。(需提供设计合同,时间、金额以合同为准,合同中不体现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
①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与企业业绩可以兼得。
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3、财务要求:施工单位2019年度的资产负债率不大于75%,提供2019年度财务报表。(提供2019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编辑在投标文件中)
4、近两年以内,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5、近一年以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6、近三个月以内,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7、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0年8月至2021年1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如果是联合体,则须提供牵头人和成员的所有成员有效营业执照;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8.2、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8.3、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同时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8.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单位是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8.5、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如下:(提供联合体协议)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8.6、提供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及设计项目负责人的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0年8月-2021年1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在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及设计项目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8.7、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期时间前没有受到红牌、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8、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自觉确保本单位资质状态符合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在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将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进行核查,若投标人用于投标的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示信息、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8.9、设计资质补充:因招标制作软件原因,无法勾选多个设计资质条件,本项目设计资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且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且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3.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56分
设计文件:35分
商务标:3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4.2评分细则:

1.设计文件:

设计说明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计说明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计说明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计说明4:设计理念、各专业(附属)工程设计说明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技术方案1:总体布置方案、节点方案。优(6);良(5.4);中(4.8);差(4.2);无(0)
技术方案2:专业(附属)工程设计方案。道路管线总体方案合理,管线布设位置、管线高程及管线交叉处理应合理。景观设计要符合地区特色,能凸显与地区周边景区衔接优(4);良(3.6);中(3.2);差(2.8);无(0)
技术方案3:设计依据的技术标准、采用的设计指标等优(5);良(4.5);中(4.0);差(3.5);无(0)
设计深度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优(4);良(3.6);中(3.2);差(2.8);无(0)
设计深度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1: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理念与措施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2: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标准 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3: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经济分析1 :估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经济分析2: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经济分析3: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投标报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中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满分56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3.1 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2设计管理方案: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3.3 施工管理方案: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4 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1、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或者公路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得1分。

2、设计负责人:具备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

3、造价负责人: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得0.5分,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加0.5分,具备工程师职称加0.2分,满分1分。

注:以上人员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满分3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3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3/31

6.投标截止时间

6.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投标保证金:


(1)缴纳方式:银行汇票、电汇、转账支票、银行保函。


(2)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支付,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单位自行进账,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到达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淳分中心专用账户,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3)投标人通过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线联网《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在线联网咨询电话:025-68505877、68505828、83727019)。


8.5、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作无效标处理。


8.6、本项目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8.7、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中《办事指南》,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8.8、本项目最高限价:37466.76万元,其中设计费688.16万元,施工费36778.6万元(含工程总承包其他费370万元、暂列金200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做废标处理。


8.9、 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和注册执业人员注册证书(含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延期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


8.10、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文件规定。


8.11、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评标采用定量评审,定标采用票决定标法中的直接票决法定标,票决采取投票计分法,具体定标方法如下:


1、企业业绩(权重40%)


企业承担过类似业绩2个及以上排序分为5分,企业承担过类似业绩1个排序分为4分,无类似业绩排序分为3分。类似工程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6年2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17000万元及以上的道路项目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16年2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17000万元及以上的道路项目的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C)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16年2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投资额在17000万元及以上的道路项目的设计业绩。(需提供设计合同,时间、金额以合同为准,合同中不体现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权重20%) 本项目采用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进行答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针对定标评委会现场讨论拟定的问题进行回答,共1题,时间20分钟。答辩题目由定标委员会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现场提出,出题范围包括对项目实施需求的理解;项目实施中的重难点分析及过程控制。


排序分分别为:5分,4分,3分,2分,1分。


3、安全质量控制、缺陷责任期及后期服务响应承诺、时效(权重:20%)


1)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施工过程中进度、安全、质量重点控制方案或承诺的详细程度进行评分,得分排序分别为:5分、4分、3分、2分、1分。(权重10%)


2)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工程缺陷责任期、后期服务及响应时效承诺的内容进行评分,得分排序分别为:5分、4分、3分、2分、1分。(权重10%)


4、体系认证(20%) 牵头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全部满足的排序分为5分,满足两项的排序分为4分,满足一项的排序分为3分,全部不满足排序分为2分。(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原件扫描编入至定标文件中)。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高职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雨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高淳区淳溪街道固城湖北路9号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永丰大道8号锋晖大厦5楼

邮编:210000

邮编:210000

联系人:芮辰凯

联系人:黄晓朦

电话:025-57338352

电话:13151088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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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尉氏县2016年通村公路建设项目城关镇小小线改建工程监理招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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