宕昌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宕昌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附属工程已由甘检函﹝2020﹞62号文批准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一、项目概况:
1.交易编号:A9920210309000008001001
2.招标单位:宕昌县人民检察院
3.项目名称:宕昌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附属工程
4.工程内容: 院面硬化、护坡、化粪池、填方、挖方、电缆进线、给排水、绿化工程等
5.标段划分:1个标段;
6.工程地点:宕昌县
7.资金自筹
8.工期:60日历天
二、招标范围:施工图内所有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应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证。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请拟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在2021年3月11日上午8:30--2021年3月17日下午17:30期间,凭CA证书通过登录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lnsggzyjy.cn)在线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点击“”按要求填写信息,未填写信息的投标无效。
2、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相关变更公告及澄清答疑文件,否则由变更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
五、采用网上开标方式:
本次开评标活动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上开评标系统”进行,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下载“投标文件固化工具”、“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和“固化后的招标文件”,并按照“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来固化投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则视为放弃投标。
六、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1、时间:2021年3月31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2、地点: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厅(陇南市行政中心5号楼(环保大厦二楼);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宕昌县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单位:陇南华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八、监督单位:
陇南华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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