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粤桂黔高铁经济产业园园区内道路工程已由灵川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灵川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粤桂黔高铁经济汽车产业园园区内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灵发改字[2021]68号、《灵川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粤桂黔高铁经济汽车产业园园区内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灵发改字[2021]11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灵川县甘棠江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资金、业主自筹和多渠道融资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上级补助资金、业主自筹为33.88%,多渠道融资贷款为66.12%。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桂林市灵川县。
(2)建设规模:包括八里八路(川东三路至川东五路段)、八里九路(川东二路至川东五路段)、八里十路(川东二路至川东五路段)、川东三路(八里八路至八里十路段)及川东四路(八里七路至八里十路段),道路等级为支路,设计速度30km/h,标准段红线宽度为24m。
八里八路(川东三路至川东五路段)西起川东三路,接现状已建道路,东接川东五路,道路全长599.702m,设计范围为AK0+053.5~AK0+590.202,建设长度为536.702m。八里九路(川东二路至川东五路段)西起川东二路,东接川东五路,道路全长899.852m,设计范围为BK0+014~BK0+884.829,建设长度为870.829m。八里十路(川东三路至川东五路段)西起川东三路,东接川东五路,道路全长621.345m,设计范围为CK0+000~CK0+610.750,建设长度为610.750m。川东三路(八里八路至八里十路段)南起八里八路,接现状已建道路,北接八里十路,道路全长959.216m,设计范围为DK0+035~DK0+959.216,建设长度为924.216m。川东四路(八里七路至八里十路段)南起八里七路,北接八里十路,道路全长1323.641m,设计范围为EK0+014~EK1+323.641,建设长度为1309.641m。五条路建设长度总长为4252.138m。
本项目设计内容有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管道工程、桥涵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土建)、通信工程(土建)、园林工程,道路横断面预留给水和燃气管道位置。
(3)本项目估算价:13232.39万元。
(4)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54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100日历天,采购施工工期440日历天(各单项工程的施工工期有要求的在合同中另行约定))。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21年8月开始。实际施工日期以满足施工条件后招标人或监理单位下发的实际施工日期为准。
2.2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采购及施工,其中:
(1)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及施工过程中跟踪服务;
(2)采购是指本项目所需的设备及工程材料的采购;
(3)施工包含施工图纸的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含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
2.3 本项目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相关专业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施工资质。其中:工程设计资质只需具有以下任何一项资质即可:(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2)市政行业乙级资质;(3)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资质。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路桥类或市政类高级或以上职称。
3.2.3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业绩要求:无要求。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1家设计单位和1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并按照企业信誉实力评分较低的企业确定企业信誉实力分。
3.5本项目设置1个标段。
3.6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请于2021年6月8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由潜在投标人的企业CA锁登陆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lggzy.org.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7月5日09时30分,地点为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1号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所有专职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式综合评估法
7.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lggzy.org.cn)发布。
9.交易服务单位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73-5625161
10.监督部门及电话
灵川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联系电话:0773-6816887
11.注意事项
潜在投标人必须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登陆地址:http://ztb.gxzjt.gov.cn:1121/zjthy/。由于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与自治区招标投标系统的相关信息同步存在时间差(非实时同步,每天晚上同步一次),因此投标人应至少在开标时间2天前将所需投标材料在诚信库内审核通过。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川县甘棠江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桂林市灵川县桂联大厦四楼
联系人:胡海花
电话:0773-6818159
招标代理机构:华物盛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桂林市象山区翠竹路23号翡翠山庄3-2栋
联 系 人:申越、蒋俊
电 话:0773-2565503
日期:2021 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