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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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山西晋中市和顺县李阳煤业
二、保证金额度:0
三、商务条款:
1.报价要求:所报价格应含税含其他运输费、安装调试费、专业工具的费用,还有售后维修服务人员培训、备品备件、软件升级等费用,税率为13%。
2.资质要求:报名单位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行合同能力的、能够提供先进可靠的产品和良好的售后服务的生产制造商。
3.售后服务: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提供但不限于以下的技术及售后服务:
(1)提供有关完整的技术资料清单:安标证、产品合格证、图纸、出厂检验报告等。
(2)出卖人负责在现场设备安装、调试,最终交付使用等全部工作。由于出卖人原因在施工现场造成施工人员伤亡的,由出卖人负责赔偿,买受人不承担赔偿责任。由于出卖人原因在施工场地内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出卖人负责赔偿。
(3)人员培训服务。出卖人对买受人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操作培训和维修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安装及注意事项、使用和维护、常见故障及排除等工作,出卖人应委派经验丰富、合格的技术人员进行免费培训。出卖人委派的技术人员的食宿费用由出卖人自行承担。
(4)及时、全面的产品售后服务。
4.供货时间规定:
(1)出卖人应在货物运输前7日以邮件或邮寄等形式将货物名称、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待运的日期、大约到达时间等通知买受人。对超大和超重的货物(长、宽、高和体积),出卖人应确定发货路线,以便买受人作好接货准备。
(2)买受人如因市场情况变化需更改产品数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应在交货期前20日通知出卖人变更数量、交货时间,同时买受人无需向出卖人支付任何费和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5.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以双方签字确认实际供货数量为结算依据,核对无误后由出卖人开具符合使用单位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根据使用单位要求办理挂账手续,挂账后付款周期为两年。
6.中选方案:按项中选。
7.运输方式:公路或其他合理交通方式
8.交货地点:李阳煤业仓库或指定地点
9.交货时间:在合同签订后30天送货到矿仓库或指定地点,不接受物流到指定点后使用单位自己提货。
10.包装要求:包装(箱)满足标的物完须是生产厂家的原包装,包装箱相关信息齐全(规格、数量及生产厂家等),且包装完好无损,交货时需要提供检测报告及产品检验合格证书等清单,不符合验收要求的,拒绝收货。
11.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供应商需签定《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书》,对产品质量、货源保障、守信履约、售后服务等做出承诺。
(1)出卖人提供的设备,必须符合技术部分的各项技术要求,提供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应与订货要求一致,型号规格与外包装应一致,装箱单、合格证和有关检验数据应齐全正确,外观应清洁无破损,外壳、支架、附件等应无磕碰、裂纹、破损、锈蚀等。
(2)按照本规格书技术部分要求、相应标准和规范进行进场或到货验收。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外观、安全特性和质量等不能满足要求,甲方有权拒绝接收
(3)设备安装调试期间,出卖人应派技术工人实地安装调试指导,直至运转正常,并对安装进度和质量负责。
(4)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由于设备质量问题,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出卖方负责处理,费用由出卖方承担。
(5)出卖方负责对矿方操作人员、维护人员进行系统维护、操作方面的技术培训。
★(6)现场安装、调试及试运行正常,质保期为自设备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新设备到货未使用的情况下安装调试运行正常后12个月。
(7)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所发生的故障,由出卖方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产品,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8)当产品出现故障时,出卖方应能及时响应,保证4小时内到达矿方现场。
12.供应商违约规定:
(1)供应商合伙串通进行报价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3-6个月;
(2)供应商中选后未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3-6个月;
(3)供应商中选后已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6-12个月;
(4)供应商参与同一采购主体的采购项目,开标后主动放弃中选资格累计两次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6-12个月;
(5)存在同一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参于同一采购项目、同一制造商在同一采购主体授权两家及以上代理商、由授权代理商完全承担质量及售后服务等全部责任、授权有效期不足一年中任一情形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3-6个月;(6)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12个月;
(7)供应商所供产品有质量问题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12-36个月;
(8)处罚期内发现在其它项目有其它失信行为的,视具体违规情形,延长处罚期限,最长3年。
13.二级单位监督电话为:17635426215;晋能控股物资采购分公司电子监督邮箱:jnkgwzcgjd@163.com。
14.合同签订主体:山西潞安集团和顺李阳煤业有限公司
四、技术条款:
一、使用环境条件
(1)海拔高度不超过2000米;
(2)周围介质温度不高于+40℃,不低于-5℃;
(3)周围空气的相对湿度不大于95%(+25℃时);
(4)在无强烈颠波震动以及垂直倾斜度不超过15度的地方;
(5)在无足以腐蚀金属和破坏绝缘的气体与蒸气的环境中;
(6)用于有甲烷和煤尘瓦斯危险的矿井中;
(7)能防止水和液体侵入的地方。
(8)没有剧烈振动、颠簸的场合。
二、 设备设计及制造标准
GB3836.1-2010 《爆炸性环境 第1部分:设备 通用要求》
GB3836.2-2010 《爆炸性环境 第2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
GB3836.4-2010 《爆炸性环境 第4部分: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
MT/T943-2005 《矿用低压交流软起动器》
MT 111-2011 《矿用防爆型低压交流真空电磁起动器》
《煤矿安全规程》(2022版)所规定的要求
三、配置清单、供货时间及地点
序号:1 产品名称:矿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真空交流软启动器,参考型号及规格:QJR-400 ,单位:台,数量:6
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
3、交货地点:李阳煤业
第五节、主要技术要求:
一、基本技术参数
1.额定电压:1140V、660V
2.额定电流:400A,可整定范围1A-400A,步长为1A
3.频率:50Hz
4.短路倍数:1-10倍
5.起动时间:可调;
6.显示方式:中文液晶;
7.冷却方式:自然冷却;
8.电压允许波动范围:75%-110%;
9.防爆型式: 矿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
10.防爆标志: Exd [ib] I Mb
11. 软启动器具有完善的短路、过流、过载、断相、漏电闭锁、风电闭锁、机械闭锁等保护功能。
12.采用智能综保、设置液晶全中文显示器,对开关的运行参数及故障状态进行显示,实现对开关整定值的方便调整。
13.壳体分上下两部分,上部为接线腔,下部为主腔。接线腔内有3个主回路进线接线柱,3个主回路出线接线柱,2个控制线接线端子,两侧大喇叭口。主腔内部为手车式本体,本体上固定有可控硅组件、控制器、控制变压器、旁路接触器、阻容保护、电流互感器,小车架能很方便地拉出芯架以便现场检修维护。
14.起动器以反并联的三组大功率晶闸管作为软起开关,以多功能软起动控制器作为控制核心。在电动机的起动过程中,多功能软起动控制器根据用户预设的曲线对电动机进行自动控制,并保证起动加速度控制在0.1m/s2≤a≤0.3m/s2范围内,使其平滑可靠地完成起动过程。当电动机起动过程完成后,旁路接触器吸合,使电动机投入运行。
15.可单台使用,也可以多台联级使用,当多机联动时,通过主机与从机通讯,可以保证从机跟随主机工作,主机随从机故障停机而停机。
16.软起动保护器接收到起动控制信号后,由微处理器根据显示器设定的参数和处理器对电网采集的同步信号、电流反馈信号或通过PC口输入的数据,首先控制三相反并联可控硅的导通角,使得电机按设定的值平滑起动。
17.线路电压不低于额定值的75%,不高于额定值的110%时,软起动器均能可靠工作。
18.软起动器的起动分为软起动模式和直接起动模式,停止分为软停止模式和直接停止模式,而每一种模式又对应近控和远控两种方式。
19.配备标准的RS485通讯接口,能实时主动上传参数、事件、故障信息等,可直接接入监控网络,不需安全隔离装置,方便组网集控,实现遥测、遥控、遥信、遥调等四遥功能,实现供电系统自动化,厂家需开放保护器通讯协议(modbus)。
20.可控硅容量必须有20%以上的过载系数。
21.保护回路设计考虑电磁抗扰问题,能适应井下大电流,重载运行启动工况,不会因谐波干扰造成误动作。
22.整机钢板厚度不小于8mm,外壳内外表面涂层采用熔融结合粉末涂料工艺进行防腐蚀涂装,涂层厚度不小于300um,涂层表面平整,色泽均匀,无气泡、裂纹、缩孔等缺陷。
23、主要部件可控硅、隔离开关、控制变压器需从昆山国力品牌、电光防爆科技有限公司品牌、施耐德电气品牌三个品牌中选择一个采用。
( 因字数限制,请查看规格书详细查看内容)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万元
六、报名要求:报名单位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行合同能力的、能够提供先进可靠的产品和良好的售后服务的生产制造商。
七、资质要求:
八、备注:【附件,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QQ:2041 408 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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