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邯郸市峰峰矿区新能源汽车充电场站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已由
峰峰矿区行政审批局
以峰审批投资[2024]61号批准,
招标人为邯郸市峰峰矿区滏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为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为邯郸市峰峰矿区滏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100%,财政资金占比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11051.97万元;建设规模:拟利用峰峰矿区现有停车场规划建设24个充电场站,安装直流充电桩设备352台以及相应储能、监控和照明等配套设施,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能力月8000辆/日;,建设地点:峰峰矿区现有24个停车场,建筑功能: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能力月8000辆/日。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涉及的全部工程勘察、设计工作,设计内容包括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54.6万元。2.3服务期限:□个日历天,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从招标人书面确认设计单位(团队)后30个日历天。2.4其他:后续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一)投标人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并具有1)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电力行业甲级及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变电工程、新能源发电、送电工程)甲级及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2、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业绩指标规模要求不得超过本次招标规模);3、/(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1.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二)拟派勘察设计负责人1、勘察负责人需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设计负责人需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注册工程师,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2、自年月日以来以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接过/□完成过)业绩(业绩指标规模要求不得超过本次招标规模);3、/(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1.3
其他要求:(三)其他1、投标人及拟派勘察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2、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勘察设计企业进冀信息报送”。3、(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5-2100:00:00至
2025-05-2723:59:59,
登录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技术资料押金0元,
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
6、投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6-10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
8、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审”的评标方法确定中标人,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9、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向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姬萍,联系电话:0310-5157330。
10、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峰峰矿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服务中心
电话:
0310-5160390
电子邮箱:
jgk5160390@163.com
11、是否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是12、是否双盲是13、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标段名称付费主体收费金额(元)邯郸市峰峰矿区新能源汽车充电场站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投标人/供应商80014、联系方式招标人:
邯郸市峰峰矿区滏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经济开发区新装备制造产业园A区 地址:
邯郸市邯山区瑞城赫园B座2413号 邮编:
056200 邮编:
056001 联系人:
董国瑞 联系人:
姬萍 电话:
0310-5166509 电话:
0310-5157330 传真:
/ 传真:
0310-5157330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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