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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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沽源县闪电河乡宏城子村大棚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于2025-06-03 08: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WZB-ZJK2025-011 项目名称:沽源县闪电河乡宏城子村大棚建设项目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56544.83 最高限价:956544.83 采购需求:新建春秋棚32座(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前完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预留份额(100%)面向小微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本),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5-21至2025-05-27,
9:00-12:00-12: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6-03 08:30(北京时间) 地点: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沽源分中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代理服务费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收费金额为按照中标金额依据招标代理费服务收费标准管理条例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取。
(3)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执行。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4)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不执行
(5)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磋商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原件。 (6)本项目为非“双盲”评审项目。
(7)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响应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供应商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在线参与开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在线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前,供应商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响应文件加密。
(8)竞争性磋商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磋商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请及时关注网站本项目的撤销、变更等公告。
(9)质疑渠道:华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韩小霞,联系电话:0313-4022813;沽源县闪电河乡人民政府,联系人:武剑,联系电话:0313-5792006;投诉渠道:沽源县财政局采购办,通讯地址:沽源县平定堡镇桥西路393号,电话:0313-5828015。
(10)本项目支持使用“政采贷”,即各潜在供应商如需低息、无抵押、无担保银行贷款,可通过“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查找融资政策和贷款合作银行,并与意向合作银行联系。
(11)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沽源县闪电河乡人民政府 地址:张家口市沽源县闪电河乡 联系方式:武剑0313-57920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十二路北侧文景路西侧富尔顿国际财富中心C座1503 联系方式:韩小霞0313-40228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小霞 电话:0313-4022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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