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雄安新区][招标/资审公告]岔一路(南段、北段)改建项目招标公告 |
公告名称: |
河北[雄安新区][招标/资审公告]岔一路(南段、北段)改建项目招标公告 |
所属地区: |
河北 |
发布时间: |
2025-08-01 |
详细内容:
|
岔一路(南段、北段)改建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岔一路(南段、北段)改建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雄县改革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
称)以
雄县改革发展局批复
《
关于岔一路(南段、北段)改建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
雄改发投字【
2025】3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雄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
自
2025年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发展专项资金中建设改造补助资金9万元,2025年交通运输领域专项资金预算(第一批)200万元剩余
153.2万元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落实情况为
已落实
,招
标人为
雄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朗屹工程咨询(河北)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
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
目概况
及规模
:
项
目为岔一路(南段、北段)改建项目,该路段南起龙腾大街,向北经过大步村、里和庄村,至西河岗村南,向东至
S043,支线为东河岗村南至固雄线,目前岔一路南段(龙腾大街至S043)、岔一路北段(5号公路至S043、东河岗村南至固雄线)路面已出现裂缝、网裂、坑槽,沉陷等病害,本项目将对破损道路进行路面养护和道路改建,建设里程
7.453km。
2.2
招标范围
:
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等全部工程内容,并对其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负责。
2.3
计划工期
:
本项目的工期为
75日历天,
。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
。
2.5 项目总投资
:
362.2万元。
2.6建设地点:雄安新区雄县境内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资质最低要求: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不接受本项目要求资质的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单位),
需要
(需要
或不需要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2)
业绩最低要求:
/
。
(
3)
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
项目经理注册证书中聘用企业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
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且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
不得
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不得兼任本项目其他职
务
)
。
(
4)
财务要求:
具备
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为2024年1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
(
5)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
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
2
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
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
款
等
行
政
处
罚
,
达
到
/
次
或
累
计
罚
款
/
元
的
投
标
人
不采用
(采
用
或
不
采
用
)
否
决
性
惩
戒
方式
;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
者
违
法
分
包
等
违
法
行
为
,
正
在
接
受
雄
安
新
区
政
府
有
关
部
门
立
案
调
查
的
投
标
人
不采用
(
采
用
或
不
采
用
)
否决性惩戒方式。
(
6)
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
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
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
.
投
标
人在
近
三
年
内
(从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截
止
之
日
起
倒
算
)
有
骗
取
中
标
或
严
重
违
约或
重
大
工
程
质
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
.
投
标人
被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
ww
w
.
cre
d
it
ch
i
na.
g
o
v
.
c
n
)
中
列
入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名
单
;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
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
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
期
内
(
以
因
拖
欠
工
资
被列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
ww
w
.
cred
it
ch
i
na.
g
o
v
.
c
n
)
严
重
拖
欠
农
民
工工
资
失
信
主
体
的为准);
s.
投
标人
为同
一
标
段
或
者
未
划
分
标
段
的
同
一
招
标
项
目
前
期
准
备
提
供
设
计
或
编
制
项
目
建
议
书
、
可
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前期咨询资料成果对潜在投标人全部公开的除外);
t
.
投
标
人
在
同
一
标
段
或
者
未
划
分
标
段
的
同
一
招
标
项
目
投
标
中
存
在串
通
投
标
、
弄
虚
作
假
、
行
贿
等
违法行为;
u.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或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
(包括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雄安集团或招标人禁止其参加投标活动)(上述招标公告“信誉要求”②项修改为本条);
v.投标人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jzsc.mohurd.gov.cn)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
w.投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m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x.投标人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
y.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招标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L项修改为本条);
z.在雄安新区招标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被调查结束的(上述招标公告“信誉要求”⑤项修改为本条)。
A.近一年内
(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行政处罚为准,处罚日期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准)(上述招标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第p项修改为本条)。
B.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本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为准)(上述招标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第r项修改为本条)。
C.投标人为被列入市场主体“严重失信名单”的施工单位。(按照《河北雄安新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被列入市场主体“严重失信名单”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自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参加雄安新区政府投资、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
D.不同投标人存在清单加密锁号一致的情况。
E.以上u、v、w、x、y、z、A、B、C、D、E与信誉要求不一致的,以u、v、w、x、y、z、A、B、C、D条要求为准。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
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
“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
平台
”在
“投诉
与
答复
”
菜单
中
采用数
字
C
A
证书
以
加盖单位电
子
印章的数据
电
文形式向投
标
人须
知
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
7)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
求:
/
。
(
8)其他要求:
投标人若中标,项目经理应按时履约,并不得更换,否则按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
招标项目
)。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0
8
月
02
日
00
时
00
分
00
秒至
2025
年
0
8
月
25
日
08
时
59
分
00
秒(北京时间,下同),通过
CA
数字证书登录
“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http://www.xaprtc.com/xapr/trading
)(以下简称
“交易平台”)的“电子招标项目”菜单,免费下载
招标文件。
5
.2
投
标
人
按
5
.1
款下
载
招
标
文
件
前
,
应
先
在
“
交
易
平
台
”
按
该
平
台
公
布
的
操
作
手
册
进
行
用
户
注
册和
CA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
CA办理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的
截
止
时
间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
下
同
)
为
2025
年
0
8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
00
秒
,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
“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
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
绝并。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
其他说明:
本项目实行暗标,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7.
开标形式及地点
开标形式:
远程开标
(远程开标
/现场开标)
开标地点:
投
标人无需到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开标,只需远程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及直播系统(根据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以短信形式发送的链接和验证码登录)参加开标仪式。
如采用远程开标形式投标人需登录
“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
其他说明:
开
标前一个小时通过交易平台
-我的投标项目中找到本项目,并进入开标系统;直播系统的直播链接和邀请码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以短信形式发送至递交投标文件时系统中所填写的项目联系人手机号码,无需提前下载应用程序,网页观看即可。投标人在收到邀请码和链接后及时进入,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
8.
公示与公告媒介
本
次招
标
公告
、
中标
候
选
人公
示
及中
标
结果
公
示均
同
时在
中
国招
标
投
标公
共
服务
平
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雄
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雄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
雄县人民大街
68号
联系人:
张铁峰
电
话:
0312-5861233
电子邮件:
/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招标代理机构:
朗屹工程咨询(河北)有限公司
地
址:
保定市朝阳北大街
1898号电谷源盛广场C座2224室
联系人:
安然
电
话:
16630213826
电子邮件:
langyi1888@163.com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10.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10.1
“交易平台”的注册、CA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服务平台”或“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10.2 开标以投标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准,如需递交纸质文件仅在现场无法进行电子开评标时备用。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电子或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10.3
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人发出解密要求后
30分钟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
10.4
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
CA登陆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10.5
若投标人已申请多个
CA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
CA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
10.6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10.7 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0312-5675633。
10.8 “交易平台”的注册、CA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下载网址:http://www.xaprtc.com。电子招标文件编制采用雄安新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14.3130版本编制
,投标人从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相对应的电子投标编制工具即可打开招标文件,若出现技术问题请咨询电话:
0312-5620113、0312-5675633。
。
10.9 CA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加密至开标解密过程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之内,此过程期间如进行续费、变更等任何业务办理,都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10.10 异议和投诉
(1)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
(2)异议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采用CA数字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提出(开标异议除外)。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解密完成后在“交易平台-开标系统”的“异议”菜单中在线提出。
(3)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联系人
:
安然,
联系电话
:
16630213826,
电子邮件
:
langyi1888@163.com
,
地址
:
保定市朝阳北大街
1898号电谷源盛广场C座2224室。
招标人联系人:张铁峰,电话:
0312-5861233,地址:雄县人民大街68号。
(4)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
雄县交通运输局
,电话
:0312-5861233,邮箱:
xxjtjggg@126.com
10.11 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已于2024年5月11日启用河北省统一市场主体库,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需使用河北省平台主体库账号及密码进行登录,请各申请人及时关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启用河北省统一市场主体库的通知》至少在开标前一日进行新区平台登录及账号绑定相关工作。如有问题可拨0312-5620124进行咨询。
10.12 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分散评标,即盲抽盲评,投标文件分为明标和暗标两个部分,明标部分、暗标部分应分开制作。不得将暗标部分技术文件内容编制到明标部分商务文件内,也不得将明标部分商务文件内容编制到暗标部分技术文件内。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10.13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预留充足时间,及时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网站地址:https://publicservice.hebpr.gov.cn/PublicService/memberlogin/memberLcgin?Type=6),按照省平台要求如实填写企业性质、法人代表姓名、法人代表身份证号、法人代表联系方式等信息,完成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避免因信息填报不全影响投标文件递交。信息受理地可选择“雄安新区”进行线上核验。
10.14本招标项目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严格落实省数政局双盲、远程异地等相关要求。
10.15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岔一路(南段、北段)改建项目;付费主体:投标人;收费金额
(元):0元。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