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长春市第二社会福利院餐饮服务外包(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
长春市第二社会福利院
行政区域
吉林省
公告时间
2026年04月14日10:18
评审专家名单
潘风光,赵恩翠,施彩红
总中标金额
¥65.76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玉鑫、荣光远
项目联系电话
13321587207、18043736805
采购单位
长春市第二社会福利院
采购单位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新湖镇红田村悦康街与益寿路交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8943971068
代理机构名称
长春建焱旭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净月开发区云友路华荣泰商务综合体一期5号楼210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3321587207、18043736805
二、项目名称:长春市第二社会福利院餐饮服务外包(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长春市聚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长春市朝阳区湖东街229号
响应总报价:657600(元)
84.13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长春市第二社会福利院餐饮服务外包
长春市第二社会福利院餐饮服务外包(二次)
一是为院内人员制作一日三餐。二是负责各个生活区的送餐工作。三是负责食堂公共区域的卫生清理。四是负责餐具洗消工作。五是节假日会餐、社会入住长者点菜、服务对象生日宴烤制糕点等特殊服务。六是明确规范管理,做好库存管理工作。七是严格落实食品安全,遵守食品安全相关要求进行日常工作。按标准化流程操作进行餐食加工。八是采购方交办的临时事宜。
合格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
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采购人员)名单:
潘风光,赵恩翠,施彩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收费标准,服务费金额按预算金额的1.5%收取;成交服务费金额不足人民币3,000.00元的,按人民币3,000.00元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027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公示媒介:“政采云”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