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善供电分公司2025年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项目(一标段、三标段)(二次)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善供电分公司2025年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项目(一标段、三标段)(二次)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内蒙古 |
发布时间: |
2025-05-27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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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善供电分公司2025年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项目(一标段、三标段)(二次)
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ZJNMG-ZCHW-20250447
一、采购条件
采购人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善供电分公司,作为采购活动的组织方进行采购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善供电分公司2025年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项目(一标段、三标段)(二次),合同签订主体和履约主体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善供电分公司,采购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善供电分公司2025年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项目(一标段、三标段)(二次)
2.2总投资额:250.4684万元
2.3交货日期:详见公告附表
2.4交货地点:买方指定仓库地面交货
2.5本次采购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告附表1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如供应商不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会对供应商进行否决。
(一)通用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3.3在近三年内(自询比采购文件获取之日起前三年)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内(自询比采购文件获取之日起前三年)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以下信息点:“当事人”为供应商名称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全文”为“行贿罪”,“裁判日期”不得少于近三年(自询比采购文件获取之日起前三年,多于三年或不选裁判日期均可)。
3.4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
注:(1)供应商需提供供应商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针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两份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以下信息点: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2)如供应商提供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截图显示,该供应商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但在开标前已被移出,则供应商不属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
(3)按照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使用帮助”中的系统功能简介,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填报、公示、查询和异议等功能,上述范围外的供应商无需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的截图,但需额外提供不属于上述范围的相关证明(如事业单位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5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供应商需提供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在“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截图须能体现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
“信用中国”查询方式:“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在查询窗口输入查询企业名称、查询省份选择“全部”,将查询结果截图。
3.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附表1
四、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第一次参与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挂网的各类招标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前需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impc.com.cn:21002/p{**tal/#/)”,先进行供应商基本信息注册,然后在招标采购项目挂网公告所在的电子商务平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tal/#/doc/doc-com/2024101013908041_2018072800069689)”查看中招互连扫码签章办理流程,前述工作完成后方可获取采购文件。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5月27日起至2025年05月29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tal/#/)免费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报名路径如下:
(1)具体流程为:采购项目管理->非招标项目->应答阶段->获取采购文件,从项目列表中选择投标的采购项目,并点击【获取采购文件】按钮,状态同步为已获取;下载招标、投标文件路径:采购项目管理->非招标项目->应答阶段->获取采购文件->获取记录及采购文件下载,勾选具体采购项目,并点击【维护谈判联系人】按钮,维护联系人信息;点击【下载采购文件】按钮,下载招标文件;点击【IMPC文件打包】按钮和【下载IMPC包】按钮,下载IMPC包至默认路径,投标文件下载成功。平台联系电话:田工:13404848714李工:18519736657(周一至周五8:30-18:00)。
(2)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项目后续电子投标事宜,未进行注册【中招互连】APP的企业需要下载【中招互连】APP,根据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后续所有流程全部扫码登录,扫码签章,扫码加密,扫码解密。(https://ecp.impc.com.cn:21002/p{**tal/#/doc/doc-com/2024101013908041_2018072800069689中招互连扫码签章办理流程链接)
说明:供应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前发生不良行为被处理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内蒙古电力投标工具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不接收纸质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单位对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应加密,登录内蒙古电力投标工具,使用中招互联APP扫码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如果投标单位使用A手机号码对响应文件进行了扫码加密,必须使用A手机号码进行扫码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响应文件)。
5.4依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应当拒收。
六、时间安排及解密方式、开标地点
6.1截标及开标时间:
响应文件上传时间:2025年05月27日至2025年06月05日9时00分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5年06月05日9时00分
解密时间:2025年06月05日9:00--10:00
6.2开标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七、解密方式:
远程解密:远程解密:供应商在原单位使用原上传文件电脑通过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采购项目管理-非招标项目-开启应答文件阶段-文件解密,使用中招互联APP扫码解密。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提前30分钟等候在开标电脑前准备参加开标解密。(供应商需保持手机正常使用或电脑网络通畅)。
请供应商按公告时间及时参与相关签到、解密及确认工作,签到、解密及确认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沟通联系解决(电话详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界面底部),因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商务技术标响应文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并不予解密经济标响应文件;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商务技术标响应文件,但因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经济标响应文件,视为其响应文件不完整,投标将被否决。
远程询问:供应商无需到达评审现场,专家通过远程方式与各供应商进行视频询问,详见《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操作手册及采购文件。
九、采购费用
9.1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收费标准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内工建协【2022】34号文件规定。(详见采购文件)
9.2场地服务费:中标单位需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5日内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场所服务费,收取标准如下:
9.2.1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1‰标准向成交投标人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
9.2.2入围、框架类、单价类等无固定成交总价的项目,按1000元/家的标准向中标单位收取场所服务费。
9.2.3场所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行号:304191001951
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联系人:塔拉
联系电话:0471-3477645
:1.中标单位汇款时请务必公对公转账并备注:“场地服务费+开标日期”
2.中标公示期结束后,若无异议,中标单位应及时缴纳此项费用,以免延误中标通知书的发放。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善供电分公司
异议和投诉(物资供应处)电话:0483-3982882
监督(物资管理部)电话:0483-3982194、邮箱:adcgjd@163.com
采购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内蒙古)有限公司
本项目联系地址: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通用时代广场A座1901室
联系人:高晗、唐燕娇、乔红、蒿鑫
联系电话:0473-20186880471-346897513284739944
邮箱:zjnmg2020@163.com
附表1: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善供电分公司2025年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项目(一标段、三标段)(二次)
招标公告附表
序号
标段名称
资质要求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最高投标限价单价(元)
最高投标限价合价(元)
交货日期
1
一标段(防护工作服)
1、投标人须为生产制造商;
2、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春秋防护服、夏季防护服、冬季防护服)使用面料的检测报告;
3、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4月至今)类似销售业绩至少一份(注:业绩以合同、中标通知书及配套发票为准,配套发票(带有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须清晰完整,并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询截图,业绩证明文件重要信息不得遮盖打码,否则视为无效。)(合同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内容至少应包括、服务内容、签订日期及双方签字盖章等内容,业绩证明文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夏季防护服
件
2373
200.00
474600.00
2025年09月30日
2
春季防护服
件
1687
220.00
371140.00
3
冬季防护工作服
件
1545
630.00
973350.00
小计(元)
1819090.00
1
三标段(洗涤用品)
1、投标人可以为制造商、代理商、经销商;
2、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4月至今)类似销售业绩至少一份(注:业绩以合同、中标通知书及配套发票为准,配套发票(带有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须清晰完整,并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询截图,业绩证明文件重要信息不得遮盖打码,否则视为无效。)(合同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内容至少应包括、服务内容、签订日期及双方签字盖章等内容,业绩证明文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毛巾
条
3427
18.00
61686.00
2025年07月10日
2
手套
双
3427
12.00
41124.00
3
洗手液
瓶
6757
10.00
67570.00
4
洗衣液
桶
3427
28.00
95956.00
5
洗发水
瓶
3427
85.00
291295.00
6
柔顺剂
千克
4405
9.60
42288.00
7
沐浴露
瓶
3427
25.00
85675.00
小计(元)
685594.00
合计(元)
2504684.00
附件:报名表及授权委托书.docx
附件:各网站截图示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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